科研诚信建设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广东法治研究院党支部于6月24日开展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的学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广东法治研究院党支部根据学校科研党委的工作安排,于6月24日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的集中学习,以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
本次会议学习以《条例》中相关条文为主要内容,支部书记杨治坤教授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对《条例》具体条文进行辅导讲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带领支部党员共同学习学术不端的危害性,积极维护良好学术风气,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为目的。《条例》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作为重要着力点,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违规谋利、弄虚作假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营造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对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会党员纷纷表示,《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通过学习,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解决对党纪党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科研与教学工作中,尤其是不能触犯政治纪律与工作纪律红线,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研诚信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成效体现在科研学习过程中。本次活动,促进各与会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学术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创新性,凸显了广东法治研究院党支部对学术不端现象的重视。体现出大家为研究院、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的积极性,有助于引导大家严守组织纪律、维护良好学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