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晚,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邓尧律师在知识城校区进德楼504讲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与知识产权”。本次讲座由法学院胡充寒教授主持,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陈文欣律师出席本次讲座。
邓尧律师讲座
讲座以活泼有趣的潮汕灯谜游戏开场,邓尧律师由此引入,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保护现状、现存法律与制度。他指出,现行法律存在以下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尚不完善、“禁止性条款”(第五条)中“歪曲”“贬损”的含义有待进一步细化、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邓尧律师进一步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财产属性,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不仅存在冲突的一面,更具有紧密联系的一面。
紧接着,邓尧律师列举了“乌苏里船歌案”、“安顺地戏案”、“自贡扎染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例,提出了一系列发人深省的问题,其中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进行规范使用?民间文学是否属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未正确标注项目名称是否违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其标注和使用应否受到规范以及如何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的问题,是否可以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特别的知识产权保护?
最后,邓尧律师以“刘三姐歌谣”的文化产业为例,他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商品和服务息息相关,知识产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创新紧密联系,通过加强传统工艺核心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活力。同时,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存在大片空白,在现实中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因此,为了保护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他鼓励大家进行深入调研,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这些散落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法律保护。
胡充寒教授总结
胡充寒教授对邓尧律师深入基层、刻苦专研的研究精神表示高度赞扬,他指出,邓尧律师为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相关课题,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取得大量具有极高价值的研究成果。胡充寒教授鼓励在座的研究生都应该向邓尧律师学习,由兴趣出发去研究课题,由点及面,刻苦专研,细细打磨,这样才能得出优秀的研究成果,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级法律人才。
同学们积极参与本次讲座,乐在其中,体验到灯谜游戏的满满乐趣,同时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讲座现场学术氛围浓烈,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满满。
邓尧律师部分师生合照
附邓尧简介:
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非遗法援律师团团长,香港大学ICB客席讲师,亚洲创新与知识产权交流协会荣誉秘书长。从事法律实务20多年,主要领域:知识产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有《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的振兴与知识产权》《传统守望: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问题调查与研究》《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实务》《知识产权商业化理论与实践》等著作7部,论文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