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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论坛在广外举行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25

1116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论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行政楼第三会议室举行。本次大会由广东法治研究院主办,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金融学院承办。会议围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绿色金融法律问题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等主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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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秀彬,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王廷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法治研究院院长陈云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志云,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徐枫,中华环保联合会绿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王小江,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气候变化和交流合作处处长洪建武,广州市政府研究室财经贸易处处长金永亮,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张光荣,广州市社科联科研规划部刘颖,中国建设银行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副行长谢正德,广州市花都区金融工作局主任黄少忠,广州市环保产业协会会长、广州华浩能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自觉,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研究规划部总监肖斯锐,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洪春,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与监督管理处刘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展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谈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教授古小东等出席了会议。

陈云良主持论坛

论坛由我校广东法治研究院院长陈云良主持。他提到,为了响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发展绿色金融的号召,践行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四个出新出彩”行动方案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要求,特别举办这个绿色金融跨学科、跨行业论坛,希望能在广东省委、广州市委至全国绿色金融创新中有所作为。

王廷惠致辞

王廷惠在致辞中提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新发展理念,在新的发展格局、新的发展路径以及新的发展部署当中,绿色发展至关重要,而绿色发展一定需要绿色的金融支撑。我国非常重视绿色金融发展,特别是广东,改革开放在全国前列,在可持续金融和绿色金融我们有“花都方案”。建议总结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的实践,探索创新改革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新渠道、新方式,探索推广绿色金融的应用,设立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所,建设全国碳金融中心,推进大湾区可持续金融合作,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她认为,要充分利用香港、深圳、广州的金融优势,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法律的引导、保障和规范作用,促进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以及碳排放抵押贷款等业务,政产学研跨学科合作,推进大湾区的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合作发展,作出广东应有的贡献,发出广东应有的声音。

 

徐秀彬致辞

徐秀彬在致辞中提到,20176月,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等五省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设,广东具体落在广州,以花都为枢纽,辐射全市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近年来,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取得了很多积极影响的成效,拓宽了绿色金融的融资渠道,降低了绿色产业的融资成本,促进了绿色金融的转型。具体而言,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五个,即“一套机制、一批指标、一批机构、一批产品、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一是“一套机制”,省、市、区出台了专门的建设文件,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二是有“一批绿色金融指标”在全国领先甚至第一位。三是聚集了“一批绿色金融机构”。四是形成了“一批绿色金融先行先试产品”。五是良好的绿色金融生态。他认为,下一步要继续完善广州的绿色金融的政策体系,聚集绿色金融人才,推动绿色金融智库的建设,优化绿色金融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法治环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总结先进经验,积极将我市经验推广到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绿色金融广州模式。

岳彩申发言

在论坛的主旨发言环节,岳彩申建议从法治建设以及社会制度体系角度推进和保障绿色金融的发展,具体为:一是把绿色金融融入金融法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将“绿色”确定为《金融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三是建立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责任制度,即所有的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时候应当承担和发展绿色金融的法定义务。四是建立激励性的法律制度,包括制定绿色金融评价、评级体系。五是创新绿色金融交易市场的方式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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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云发言

刘志云主要从制度的层面谈了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困境。在国际层面,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各种谈判和协定对我国的约束,如《巴黎协定》对我国提出了严格的减排要求。国际层面还有银行之间、跨国银行之间的推动,典型的是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加入赤道原则主要是看中其带来的声誉和商机,小银行更多的是考虑成本、对加入赤道原则的积极性不高。在国内层面,尽管国务院各部门推出很多规范化文件,但是许多文件难以真正落地。行业自律包括银行业协会与证券业协会尚未统一绿色金融指标。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难以长期有效地推动绿色金融。

 

徐枫发言

徐枫认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是我国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非常突出的成就,绿色金融在推动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起了很大的推动。在绿色金融机构里面,我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主体,创新了很多绿色金融的产品。目前金融机构普遍反应激励和约束不够,所以金融机构从事绿色金融是被动的、并不是主动自发性。国际经验和实践表明,制度体系的构建以及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绿色金融持续发展的重大保障。他认为绿色金融应该从制度创新着力,突出金融科技发展以及区块链发展,并以绿色金融如何结合金融科技推出更好的绿色金融产品作为研究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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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正德发言

谢正德谈到,中国建设银行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在体制机制改革以及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和尝试。银行的产品中心、创新中心已经成为了广州花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外的重要金融窗口,其先进做法得到了当地政府以及监管机构、企业的普遍认可。

王小江发言

王小江分析了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和绿色金融规则的基本理论。他认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模式是环境信贷政策落实型,环境保护与环境风险排查型,产业政策导向落实型。绿色金融是在金融系统和生态环境系统相互影响下形成的,具有影响作用关系、外部性、隐蔽性、累积性、无动力机制等关系特点。

杨东发言

杨东认为绿色金融与区块链有密切关系。区块链的可溯源、不可篡改、产业链、供应链更加高效,降低成本、协同效应提高,有利于环保绿色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提到的“开放银行”是一个新的概念,核心就是通过技术手段打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生态体系的数据共享。英国等国家要求大机构、大银行强制开放数据,让数据流动起来。但是这些立法不够,还要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来实现一个数据的共享或者是在生态体系和生态环境里面进行数据的共享和数据流动;去中心化的数据交互的网络体系是一个核心和根本。

戴自觉发言

戴自觉认为,要站在世界经济的高度来看问题,满足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以绿色金融推动环保产业、节能产业以及电力产业、冶金产业的发展,并建立成熟的标准体系。

肖斯锐发言

肖斯锐认为碳排放权交易应有新思路并解决问题,如碳排放权的抵质押问题,碳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问题。加强与香港、澳门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和协同。

 

黄洪春发言

黄洪春介绍了中节能有限公司参与绿色金融标准建设的先进经验:一是参与生态环境部推动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研究;二是参与气侯债券发行管理方案研究。他认为,深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一要聚焦重点,二要依托专业深厚积淀,三要创新驱动积极探索,四要合作共赢,五要与国际接轨,建立定期的技术交流标准。

金永亮发言

金永亮认为,做绿色金融一定要上下协调联动,既要有顶层设计也要制度创新。还可以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推动一些机制体制的创新,把国际资金和规则联动起来。

展凯发言

展凯提出了几点思考:一是探索推进金融学、政产学研合作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为绿色金融行业输送应用型合格人才。二是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风险对冲、绿色标准规则、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等的研究。三是加强绿色金融人才的培训以及相关的宣传教育。

 

古小东发言

古小东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历史发展进行了梳理,认为近年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以中外比较的视角,认为存在一些差异和不足;并提出了一系列深化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具体包括:一是绿色金融服务国家战略,融合发展;二是构建“从上到下”与“从下到上”相结合的双运行机制;三是完善“责任-压力-响应”与“激励-动力-响应”制度,尤其要明确银行法律责任的界限以及改进补贴激励的方式;四是绿色标准的细化,解决“绿”与“不绿”问题,增强绿色金融统计和扶持政策的精准性;五是强化事前调查评估-事中管理-事后评价,全过程监控;六是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航运海洋金融、农村金融相结合;七是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例如绿色融资租赁、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绿色股票指数等;八是成立绿色金融联盟和绿色企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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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萧总结

最后,我校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谈萧作会议总结。他认为,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绿色金融法制完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碳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推进等相关问题深刻讨论、共商对策、充分交流,提出了有建设性、可行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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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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